陶妮最终还是出现在法庭,如实把她所看到的一切讲了出来。结果,小松被判刑入狱。在法庭门口,司马母当众宣布陶妮为司马家的仇人。不许家里的任何人与陶妮有来往。那年的生日,她们三个人只得分别到香樟树下去缅怀她们的友情。
三年过去了,1995年,芳芳的孩子司马香香也有两岁了。自生完孩子后,芳芳一直没有去工作,而是和女儿一起住在司马家。全家上下对香香疼爱有加,司马母对芳芳也非常好。三个人渐渐屏弃前嫌,和好如初。
陶妮的哥哥陶汉现在成了出租车司机,自愿担当起接送芳芳和香香的任务。
小杉供职于一家广告公司,本来已升到副总经理的职务,但因与老板不和,愤而辞职。在从公司拿到自己的离职佣金后,决定自己开公司,做老板。
小杉与韩波仍是爱恋中人。辞职后,小杉决定拿出一半的钱,帮韩波出书。但不想韩波在乡下的弟弟,弟妹来上海,把带来的钱悉数丢掉。韩波二话不说,把用于出书的钱给了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