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之夜,小松就被那个叫露露的女孩从家里给叫了出去。原来,在芳芳被车撞那天,小松在车里将露露*污。这也是为什么陶妮在医院里撞见这两人的原因。本来,小松答应娶露露为妻,私下摆平此事。但不想芳芳这边孩子都快生了。也就顾不了这么多了。小松告诉露露以后不要再来找他,露露一气之下,在早就觊觎小松钱财的胡哥的鼓动下,跑到公安局告发小松强*。某日正在歌厅玩耍的小松被警察逮捕,关了起来。
司马母得知此事,心急如焚。她立即花钱请大律师为小松办案,同时动用关系四下活动。但最后小松是否会被定罪的关键竟落在陶妮肩上。原来露露也是申江大学的学生,她早就知道陶妮在学校任教。于是就主动找到她,要求陶妮把那天在医院里看到她和小松的情景如实讲出来。陶妮答应了。
司马母知道后,立即去见陶妮,请求她高抬贵手,放小松一马。陶妮没有答应。芳芳拖着大肚子也来替小松说情,但由于她已答应露露,而且作不作证事关人品问题。弄得陶妮左右为难,骑虎难下。这时小衫出现在陶妮身边,她说,无论陶妮最后决定是不是出庭,她都支持陶妮。
陶妮最终还是出现在法庭,如实把她所看到的一切讲了出来。结果,小松被判刑入狱。在法庭门口,司马母当众宣布陶妮为司马家的仇人。不许家里的任何人与陶妮有来往。那年的生日,她们三个人只得分别到香樟树下去缅怀她们的友情。
三年过去了,1995年,芳芳的孩子司马香香也有两岁了。自生完孩子后,芳芳一直没有去工作,而是和女儿一起住在司马家。全家上下对香香疼爱有加,司马母对芳芳也非常好。三个人渐渐屏弃前嫌,和好如初。
陶妮的哥哥陶汉现在成了出租车司机,自愿担当起接送芳芳和香香的任务。
小杉供职于一家广告公司,本来已升到副总经理的职务,但因与老板不和,愤而辞职。在从公司拿到自己的离职佣金后,决定自己开公司,做老板。
小杉与韩波仍是爱恋中人。辞职后,小杉决定拿出一半的钱,帮韩波出书。但不想韩波在乡下的弟弟,弟妹来上海,把带来的钱悉数丢掉。韩波二话不说,把用于出书的钱给了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