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辆三轮车停在汪富陵老板家门前,司机将一件“礼物”交给门卫,汪老板火速赶回家,经X光检验,不明“礼物”是一件拉发式炸药包。汪富陵决定配合警方侦破此案。市公安局派特警曹玉生将炸药包打开,发现罪犯的作案痕迹:《本草纲目》、《文汇报》和雷管上的指纹。